四川/资阳-2026-07-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年秋季*****年春季义教学生作业本印刷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胜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普桥村*社*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办新南路***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号附*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家宇清沐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号东恒国际
四、基本情况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乐至县****年秋季*****年春季义教学生作业本印刷服务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细化、修改了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方法,擅自扩大承诺主体解释范围,评审标准适用错误,评审结论无效。
投诉事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家宇清沐物资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自身全工序自产、禁止转包分包”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应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委会未废标属评审违法。
投诉事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家宇清沐物资有限公司客观存在全额转包履约情形,以第三方工厂代工方式承接全部印刷工序,违反招标文件禁止转包约定,涉嫌以虚假承诺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评审履职不到位,漏审核心实质性承诺函,未核查四川家宇清沐物资有限公司履约转包风险,质疑答复认定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