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县2021年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部分补充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17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水利】[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县2021年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部分补充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6-07-17 00:00:00
[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县****年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部分补充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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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朝阳县****年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工程
标段名称 朝阳县****年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部分补充设计 编号 ***********************
建设单位 朝阳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高德军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朝阳县*个乡镇街道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中图设计有限公司 *.***% ** 合格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闫登建 水利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 ********
* 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合格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于思远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合格 **.**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阳志虎 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迎春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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