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26-07-17 00:00:00
枣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枣强县公开出让[****]*号)
枣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枣强县公开出让[****]*号)
枣强县公开出让[****]*号 ****/**/**
经枣强县人民政府批准,枣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枣强县****年第**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枣强县中华大街南侧,索泸河东侧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用途明细: | | |||||
| 用途名称 | | 面积 |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竞得企业应按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相关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该宗地配建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号)及《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时**分在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北宝拍拍卖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号金域华府***)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枣强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枣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