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文化广场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6-07-17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建安文化广场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亳州-2026-07-17 00:00:00
建安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
建安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建安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安徽荣徽建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建安文化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中标候选人名称、报价及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亳州建工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部分:**.**% 设计部分:按单价 **.** 元/平方米

总承包负责人:冯智祥

设计负责人:任慧

项目经理:冯智祥,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蒙城宝城建工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部分:**.**% 设计部分:按单价 **.**元/平方米

总承包负责人:戴周海

设计负责人:徐方广

项目经理:戴周海,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中标候选人:亳州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部分:**.**% 设计部分:按单价 **.**元/平方米

总承包负责人:王迪

设计负责人:任丽

项目经理:王迪,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企业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

*.魏武广场北侧停车楼精装修项目,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亳州华佗广场精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施工********.**元,设计******.**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

*.鲲鹏广场特色商业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亿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城投·濮水庄园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亿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业绩:

*.亳州市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谯城区芦庙镇朝天椒市场销售仓储物流项目,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公示时间

*******—*********时**分(北京时间)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递交纸质盖章异议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养生大道城建科创办公大楼**楼

项目负责人纪涛、张军

联系电话:****-*******/*纪涛***********张军***********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并递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安徽荣徽建投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养生大道与漆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田工

电话:***********

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天*采交易平台(*****://***.*******.***/)发布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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