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2026-07-1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省级地质勘查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三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道盛华小区*幢***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建平县万寿镇下马场铁矿普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关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工作。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或其他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自行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重大变更的需报省自然资源厅,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或其他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按采购人确认金额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九)人员要求: 投标人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需配备*名项目负责人,其他相关项目人员不少于**人。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