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破产等状况,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监理员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员培训证书。 ……” 现修正为: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破产等状况,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监理员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员培训证书。 ……”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破产等状况,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监理员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员培训证书。 ……” 现修正为: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破产等状况,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监理员的资格要求(数量*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员培训证书。 ……”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监理项目评价获奖业绩(满分*分) 投标人****年*月*日起至今(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监督指导的同级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具体得分如下: 获得全国性(国家级)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每项得*分,获得全省性(省级)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每项得*分,获得全市性(地市级)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每项得*.*分。 评分说明: (*)监理工程质量类奖项:指投标人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监督指导的同级工程行业协会(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含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等同类奖项)”、“优质工程奖(含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优良样板工程等同类奖项)”等监理工程质量类奖项或等同于上述的质量类奖项。 监理工程安全类奖项:指投标人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监督指导的同级工程行业协会(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含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等同类奖项)”等监理工程安全类奖项或等同于上述的安全类奖项。 (*)按工程类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获奖业绩只按房屋市政类工程获奖计算得分,其他非房屋市政类工程项目,如:电力、航天航空、通信、农林、化工石油、冶炼、矿山水利、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等工程获奖不予计算得分。 (*)奖项级别以颁发单位所在区域级别为准,同一工程在同一类别中获不同等级奖项的,不作得分类加,只按最高级别奖项作一次评审得分(即同时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监理工程奖项的,只评审国家级一次得分)。同一工程均获得质量类、安全类奖项的,分别按各类所获最高级别计分(如:同一工程同时获省级质量类奖项及市级安全类奖项,各按*次省级质量类奖项和*次市级安全类奖项计分)。计算得分超出本项满分的不再类加,按满分计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获奖证书不能证明为其本单位业绩,可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奖项由协会颁发的,该协会必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同时需提供查询协会登记成立含完整网址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协会登记成立的查询网站为:“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现修正为: “监理项目评价获奖业绩(满分*分) 投标人****年*月*日起至今(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监督指导的同级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具体得分如下: 获得全国性(国家级)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每项得*分,获得全省性(省级)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每项得*分,获得全市性(地市级)质量类或安全类奖项的每项得*.*分。 评分说明: (*)监理工程质量类奖项:指投标人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监督指导的同级工程行业协会(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含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等同类奖项)”、“优质工程奖(含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优良样板工程等同类奖项)”等监理工程质量类奖项或等同于上述的质量类奖项。 监理工程安全类奖项:指投标人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监督指导的同级工程行业协会(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含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等同类奖项)”等监理工程安全类奖项或等同于上述的安全类奖项。 (*)按工程类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获奖业绩只按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获奖计算得分,其他非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项目,如:房建、电力、航天航空、通信、农林、化工石油、冶炼、矿山水利、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等工程获奖不予计算得分。 (*)奖项级别以颁发单位所在区域级别为准,同一工程在同一类别中获不同等级奖项的,不作得分类加,只按最高级别奖项作一次评审得分(即同时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监理工程奖项的,只评审国家级一次得分)。同一工程均获得质量类、安全类奖项的,分别按各类所获最高级别计分(如:同一工程同时获省级质量类奖项及市级安全类奖项,各按*次省级质量类奖项和*次市级安全类奖项计分)。计算得分超出本项满分的不再类加,按满分计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获奖证书不能证明为其本单位业绩,可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奖项由协会颁发的,该协会必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同时需提供查询协会登记成立含完整网址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协会登记成立的查询网站为:“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总监理工程师资历(满分*分) 拟投入监理机构配置人员在满足最低资格条件的基础上: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工)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的,得*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评分说明:总监理工程师资历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材料的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现修正为: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满分*分) 拟投入监理机构配置人员在满足最低资格条件的基础上: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评分说明:总监理工程师资历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材料的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五、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新兴县新成工业园北园(金属智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现修正为“新兴县新成工业园北园(金属智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项目” 六、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文件与本修正书有不符之处,以本修正书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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