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7-17 00:00:00
永春医药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丙九街(兴运路*兴民路)施工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永春医药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丙九街(兴运路*兴民路)已由长城乡联字〔****〕*号、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春医药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丙九街(兴运路*兴民路)施工
*.*项目编号:********************(*************)
*.*项目规模:新建道路长度约***米,红线宽**米,包括新建车行道、透水人行道、透水自行车道、绿化带、交通标志、智能交通路口、乔木、双臂路灯、雨水管线、污水管线,施划交通标线等;
*.*建设地点:长春市永春医药城内(兴运路*兴民路);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年**月**日计划竣工,施工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年*月*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 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 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员兼任)。
(*)施工其他人员: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个月(**** 年*月至今)连续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安全员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个月(**** 年*月至今)连续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已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认证的投标人,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电子保函或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参加,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将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兴创路****号
联 系 人:殷小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惠路****号华億中心写字楼**层
联 系 人:齐永涛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号建设大厦***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号
邮编:******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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