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7-17 00:00:00
关于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学生服务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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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委托,对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学生服务部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因本项目开标一览表格式部分与招标文件报价要求采用折扣率报价不一致,对开标一览表格式部分修改并进行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报价“下浮率”现更正为“折扣率”。
原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备注 |
大写:下浮百分之 | |||
小写:下浮率% |
现更正为: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备注 |
折扣率% |
二、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详见下方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组成联合体投标,且承担合同总金额**%或以上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企业情况,请务必在以上声明函中体现。同时,需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一致。如两份资料内容信息不一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则不享受政策优惠。
*、如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行业适用情形:批发业。
三、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它不变。
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按以上通知作调整。如对其内容还有疑问,可与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室;电话:*************,传真:********,联系人:黄小姐)联系。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