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7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九龙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7-17 00:00:00
四川/甘孜-2026-07-17 00:00:00
九龙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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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学生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号***栋*****
被投诉人:九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九龙县呷尔镇团结下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九龙县教育和体育局****年学生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公告至开标截止时间仅**个工作日)需提供至少**份【**份(包*)、*份(包*)、*份(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招标文件指定的各项特定技术参数(甚至包括通过普通常规工具就能直观测量验证的尺寸、重量参数),并将该要求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高分值评分条款,若投标人未能提供任意一份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无法***%佐证对应参数要求,则直接投标无效或被扣高分值。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实施方案》《后续服务方案》存在未依法量化、细化,均采用模糊、笼统言辞设置评分办法,未依法量化分值包*、包*高达**分,包*高达**分。且参与评分的指标未与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九龙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