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答疑及变更公告第3次
2026-07-1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蜀山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答疑及变更公告第3次
安徽/合肥-2026-07-17 00:00:00
蜀山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答疑及变更公告第*次 ********** 蜀山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第*次 ********** 蜀山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
蜀山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答疑及变更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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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答疑及变更公告第*次

“蜀山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问:我单位拟以设计单位资质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我单位在本项目中承担只承担设计任务,不承担施工任务。

问题*: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实力认定是否认可?

问题*:我单位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答:问题*予以认可,问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问:请问我单位拟联合体成员方(设计院)资质等级名称为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设计资质要求?

答:提供的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予以认可。

*、问:本项目投标人员、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企业实力是否为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可,请明确?

答:是。

二、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内容: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现变更为“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双方协商解决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解决支付违约金。”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号民生大厦*楼

邮 编:******

联系人:席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任旭东

电 话:*************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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