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7-17
广东/湛江 质疑投诉
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东/湛江-2026-07-17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机构:湛江市赤坎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湛赤财罚【****】*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民主路**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中心项目(项目编号:***********)合同备案时间及公告时间超出法定时限。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八)项“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湛江市赤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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