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7-16 00:00:00
九财投处〔****〕**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采购监督决定书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美昂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号附*号****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
采购项目负责人:周长明
联系方式:********
地址:九龙坡区建工三村七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负责人:汪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室
三、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九龙半岛校区厨房设备采购(***********)。
四、投诉内容
投诉人投诉事项:本项目不应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方式错误,请释疑并澄清。本项目采购人与特定供应商涉嫌相互串通围标串标违法情形。
投诉请求: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更正采购方式,重新发布采购文件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五、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
六、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相关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购人答复称:本次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为新建食堂提供全套厨房,不完全是按货物清单简单提供产品,包含需要根据现场进行定制的设施设备,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能确定详细规格,需要现场定制的部分,其中排烟系统,油烟管道需要结合现场条件进行定制,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及具体要求;例如传送带洞口不锈钢封板及收边收口、传送带外置不锈钢拖架、不锈钢油烟管道、镀锌板油烟管道、镀锌板油烟管道(主管)、镀锌板变头、镀锌板弯头、风机架、软接等均需要现场定制。其次,作为新建学校项目,校园定位长远办学,食堂需满足全校师生长期、高频次的安全、环保、健康的就餐使用需求,通过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从综合方面筛选优质供应商,选择性价比最优、适配性最强的新建食堂厨房设备解决方案,确保达到高品质建设标准。经政府采购网站查证,全国范围内、周边省市以及重庆地区,均有大量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招标限价为******元,中标候选单位中标金额为******元,实际成交金额相较于投标限价下浮比例**.*%,并非所谓“下浮*%左右超高价中标”。
经核实,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一、项目明细表 “** 传送带洞口不锈钢封板及收边收口、** 传送带外置不锈钢拖架、** 绞切肉机(双电机全钢)”等多处为定制货物,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符合上述《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通过监督检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本项目采购人与特定供应商涉嫌相互串通围标串标违法情形。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
七、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我局对该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联系人:程 炼,联系电话:********)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送 达 回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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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采购监督决定书(九财投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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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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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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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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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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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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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