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7-16 00:00: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张家港市*张家港新法院*混合型站点站点无线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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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张家港市*张家港新法院*混合型站点站点无线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张家港市*张家港新法院*混合型站点站点无线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张家港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公司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张家港市*张家港新法院*混合型站点电
信设备,用户要求结算电费,经现场核实,不具备直供电条件,
经洽谈双方签订转供电合同,新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固定单价*.*
*元/度结算(注:铁塔和法院签的转供电合同单价也是*.**元/
度)。本次新签*年,为第一次新签。协议签订后按年结算,报帐
时开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缴款税率*%),现该站点电
费全年约*****度(该站点有**设备*台年电量*****度、**设
备*台年电量****度),金额*****元左右, 协议生效日起开始抄
表计算,*年电费总额预计*****元,届时将电表读数拍照上传至
能耗系统进行报账。费用列入维护安装部成本预算。
二、直接采购原因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育方,***********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张家港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