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监理质疑结果公告
2026-07-16
福建/宁德 中标结果
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监理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宁德-2026-07-16 00:00:00

*************** ****/*/** **:**:** **********************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 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 **********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关于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 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监理评标结果的异议函

致: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福建鑫俊业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人: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丹诏大道***号南湖*号地 块十**幢***室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系人: 联系电话: ***********

被异议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一)项目基础信息

*. 项目名称: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 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段)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强制性约定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 对投标保证金作出明确强制性规定: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具备免缴资格的投标人, 在投标函保证金栏填写*元;无免缴资格投标人,投标函必须填写*****元。

*.投标保证金合规提交形式限定四类:现金(电汇/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担保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免缴主体仅限两类企业:

①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仍在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 头企业;

②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


*.免缴企业须同步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附承诺函 视同未提交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非龙头企业不享受免缴政策, 必须足额提交保证金对应材料,无任何例外情形。

(三)本次开标、评审存在的违规事实

*. 根据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开标记录,本项目开标共 接收**份电子投标文件。其中仅有*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响应性评审;剩余**家投标单位均不在福 建省、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录内,不具备投标保证金免缴资格, 且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元对应的现金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任一合规投标保证金,同时未按规定在 投标函填写*****元保证金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评审条款,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条款否决其投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对**家投标保证金提交不合规的投标人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违规将其纳入评审范围,评审行为明显违法违 规,本次评标结果不具备合法性。

.异议请求及主张

*. 立即中止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暂停全部招投标后续流程;

*.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全部**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资料开展全面复核,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免缴主体限定、保证金提交强制性条 款,对**家不合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依法作出否决投标处理;

*. 复核完成后,若有效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家,请招标人严格 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对本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请贵方在法定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我方将依法 向行政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三、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招标文件摘要

*. 开标记录表截图/中标公示截图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摘要

*. 其他证明材料

异议人: 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期:**** ** **


异议处理 ********** **:**:** ********** **:**:** 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已在法定规定时间内答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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