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7-16 19:51:46
为做好****年长乐区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补助资金项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拟对****年长乐区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长乐区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补助资金项目。
*.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指满足全部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满足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时,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中抽取一家作为成交候选人。
二、项目要求
完成****年长乐区水产养殖**个排放口(海水**个、淡水**个)两次的水质检测和其中部分水产养殖*个排放口第三次的水质检测,共计**口*次。
三、报价方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报价不超过*.*万元,该报价为一次性总包干报价(包含税费),必须符合询价方所有项目要求。
四、报价文件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的,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附件*);
*.项目报价表(附件*);
报价文件应包括上述四项内容(一式一份),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寄送。
*.截止时间:****年*月**日。
*.提交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号长乐区新行政中心*号楼***室。联系人:李先生 *************。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
*.项目报价表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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