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7-16 00:00:00
中交上航局长泾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
施工临时用电服务(第二批次)
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Ⅱ*******)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施工临时用电服务(第二批次)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泾镇印染集聚产业园北部,即东至花园村污水厂,西至汤村港,南至花园西路,北至北站浜。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规模*.*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工程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方式,其中高浓度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万吨/天,低浓度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万吨/天
*.*项目工期:****.**.*******.**.**(暂定)
*.*项目地址:江阴市长泾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使用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四、采购商务情况
*.*采购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零角零分 (¥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肆佰玖拾伍元陆角零分(¥**,***.**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伍佰零肆元肆角零分(¥**,***.**元)。
*.*支付方式:
(*)电度每月月底抄表结算;
(*)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抄见电度乘以电价(*.**元/度)进行结算,结算付款比例***%;
(*)用电方必须在收到供电方电费单据后十五日内一次性结清;
(*)若因用电计量装置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电度计量不准确,按上月电镀结算。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签约单位的相关情况:江阴市升辉热能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长泾镇花园村;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苏凯,联系方式:***********。
推荐理由:公司于****年**月与江阴市升辉热能有限公司签订《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现有一级配电箱及配电线路均已在正常使用中。原合同额为******.**元,后签补充协议增加合同额******.**元。截止****年*月**日,现场已累计用电******.**元,且现场仍在发生相关电费支出。为满足后续零星施工作业的用电需求,需继续向江阴市升辉热能有限公司签订新的施工临时用电合同。
依据《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江苏交通建设工程分公司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一节“货物和服务采购方式与适用范围”中的直接采购情形规定,此次直接采购属于“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使用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本次采购符合直接采购条件,基于以上原因,项目部综合考虑继续选择江阴市升辉热能有限公司为污水厂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服务(第二批次)直接采购的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思伟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号海峡城*号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