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涉案物品市场化保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涉案物品市场化保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 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涉案物品市场化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范围:执行案件涉案物品市场化保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订,服务期间,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服务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
*.* 最高限价:物品保管费不超过**元/月/平米;停车保管费,小车不超过**元/天;大车不超过**元/天;搬运、装卸费不超过****元/车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供应商需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汇款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元。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至在昆明市人民西路***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室获取。
*.*.*汇款获取招标文件时,将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汇款信息: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账号:************),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包、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西苑小区*栋**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开标厅。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号
联 系 人:田俊杰、吕舜屹、倪粒桑、张林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