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产业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7-16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产业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广州-2026-07-16 00:00:00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产业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王心怡项目负责人:王心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产业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附件采购需求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中“九、项目总体要求”第**点:

【原需求】**.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不得将中标项目拆解后分别向其他企业或个人转让,不得将本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不得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向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分包承接主体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需严格执行分包合同,根据分包合同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允许分包的服务仅限以下部分:灭四害、防疫消杀、白蚁防治、空调检修、卫生保洁。

改为:

**.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不得将中标项目拆解后分别向其他企业或个人转让,不得将本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不得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向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分包承接主体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需严格执行分包合同,根据分包合同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允许分包的服务仅限以下部分:灭四害、防疫消杀、白蚁防治、空调检修、卫生保洁、宿舍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心怡(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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