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6-07-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改扩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品寓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号四号楼三楼南区*******单元
被投诉人*: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中学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北街***号
被投诉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区通江中路***号四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金立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龙城大道****号**幢*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项目更正公告,*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江苏金立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月**日,品寓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向品寓公司作出质疑答复。本机关于*月**日收到品寓公司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质疑答复未提供实质性依据,“已完成审查”的结论缺乏基本事实支撑,涉嫌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瑕疵。
*.中标供应商对核心产品(油烟净化器)的报价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规律,代理机构未作实质性论证即认定“质疑不成立”,审查结论经不起推敲,无法排除恶意低价竞争及后续履约风险的合理怀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