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7-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引航专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 | 总价:********(元) | 舟山引航站 |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翁山路***号舟山港务大厦*楼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引航专项服务项目 |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引航专项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符合采购需求 | 符合采购需求 | 符合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戚建祥,张立军,杨凯(第*标项采购人代表),杜振煌,周丁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引航工作关系到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经营安全,关系到港口的综合竞争力和健康发展,更是一个国家引航权的体现,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年第**号)、《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等有关规定,引航机构须经交通运输部批准,方可从事引航活动。舟山引航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舟山港口唯一的专职引航机构,行使国家引航主权,主要负责对进出舟山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对提出申请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及技术咨询服务,参与设计引航的港口、航道、安全、环保等工程项目的研究工作。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经专家论证建议本项目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号港务大厦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培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惠芳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沈路***号工行金跃大厦**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云飞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舟山市财政局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