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7-16 00:00:00
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防腐维修及防腐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项目情况:
招标编号:************
招标人: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防腐维修及防腐零星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长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编号:皖************
项目负责人:张秋香
*、第二中标候选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编号:皖****************
项目负责人:周朝辉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正翔防腐防水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编号:皖****************
项目负责人:王滢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联系电话:************
************
“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防腐维修及防腐零星工程”变更公告(招标编号: ************)
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年(含税),同时增加综合单价控制价,各综合单价控制价详见附件《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防腐维修及防腐零星工程招标清单》。若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任一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单价高于综合单价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变更公告附件《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防腐维修及防腐零星工程招标清单》为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三、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至****年*月*日*:**整。
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