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6-07-16 00:00:00
一、项目名称:榕江县****年基层民政服务站(社会工作站)项目。
二、采购单位:榕江县民政局。
三、资金来源:省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数量:榕江县辖区内*个基层民政服务站。
六、建设内容与指标情况:
(一)建设乡镇基层民政服务站:
*.社会救助领域。一是对象精准识别与需求评估;二是个性化服务计划制定与实施;三是资源链接与能力建设;四是政策宣传与倡导。*.养老服务领域。一是老年人能力评估;二是社区居家支持服务;三是互助养老促进;四是家庭养老支持。*.儿童关爱保护领域。一是儿童需求排查与风险评估;二是精准关爱服务;三是儿童友好环境营造;四是强制报告与应急处置支持。*.社区治理领域。*.社会事务及其他领域。一是残疾人服务;二是婚姻家庭辅导;三是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四是协助开展流浪乞讨工作;五是协助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六是应急响应与灾后支持。
(二)建设社区社会工作室
*.基础服务与需求响应。*.重点人群直接服务。*.社区活动与氛围营造。*.转介与协助工作。
(三)结算方式:在服务合同(协议)中作具体约定。
(四)最高限价:榕江县****年基层“民政服务站”*****元/年。
(五)服务时间:自服务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内。
(六)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年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年以来任意*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且近两年年检结论为合格(需提供登记证书及年检合格证明,其中****年*月*日及以后成立的提供登记证书即可)。
八、公告时间:****年*月**日—*月**日
九、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将有效资质和报价方案提交到榕江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榕江县古州西环北路**号,联系人:龙见行。联系电话:************。
*.线上报名:无法参加线下报名的供应商应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并在*月**日前将相关资料邮寄到榕江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榕江县古州西环北路**号,联系人:龙见行。联系电话:************。(供应商需备注好: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十、结果公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个工作日后将通过榕江县民政局网站公示结果。
本公告解释权归榕江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