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7-16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2026年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7-16 00:00:00

****年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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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年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车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晟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樊通桥村

成交金额:贰佰万零贰仟捌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能源执法执勤车、燃油执法执勤车;

品牌:广汽传祺、广汽传祺;

规格型号:向往**悦享版、*****豪华版;

数量:**辆、*辆;

单价:******.**元、******.**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梅、李菁、徐文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八公山南路交叉口,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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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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