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出租竞价公告
2026-07-16
浙江/绍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出租竞价公告
浙江/绍兴-2026-07-16 00:00:00
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出租竞价公告

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出租竞价公告

定于********:**赵家镇机关楼二楼会议室(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赵家镇分中心会场)举行“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出租项目竞价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诸暨市赵家镇新绛霞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名称: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出租

*.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面积(㎡)

底价(元/年)

租期(年)

*

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房屋出租

*****

*****

合同签订日起*年

备注

注:*、为增加集体经济增收和高效管理闲置村集体房屋,经商议将新绛霞村钢林小学进行公开发包,发包时间为五年,费用按中标价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新绛霞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房屋出租期间承租者应服从村统一管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如要修改必须向村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租期内承租者应合法合规使用合同规定位置,屋顶等使用权仍由村统一管理,租期内房屋破损由承包者自行修理,房屋到期后,发现有东西损坏的必须赔偿,如不赔偿的从押金中扣除,实际的情况请投标者详细了解。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未尽事项以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村所有。

中标原则:价高者得

该项目为赵家镇新绛霞村钢林小学出租项目。该项目总面积约*****平方米,包含小学楼一幢,幼儿园一幢,标底*****元/年。招租范围:包括不限于青少年素质拓展培训或教育企业,乡村研学基地,快递服务企业,生产加工企业(企业必须控尘,控噪,能源清洁)等国家及教育部门允许范围内的企业。

招标要求说明:该项目位于新绛霞村村口*钢林小学。

*、因新绛霞村正在拓展旅游资源,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村开展停车服务,在旅游旺季和车辆拥堵时同意将操场作为车辆临时停车场供游客使用;*、因村合理管理及高效利用村集体资源,该项目所有楼栋屋顶由村统一支配使用,中标人需配合协助;*、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途,需按环保要求自觉经营,主动清理污水废气粉尘,控制噪音;*、中标人如开展许可外经营业务需经得发包人同意,包括并限于开设收费停车场、安装充电桩等*、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该项目拆分转包给其他企业经营,如有经营拓展需要需经得发包方同意。未尽事项以合同为准。

中标后,承包人须一次性付清五年全部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具体承包事项以签订合同为准。

投标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或实地踏勘,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杨裕祥:***********、杨狄勇:***********

二、信息发布时间:

****年***日至****年***

三、报名条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报名费用*** /人(不退还)

*、该项目不允许委托他人投标

若投标报名人为企业,则企业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投标保证金:

本次竞价投标保证金***** (需在****年*****:**前缴纳),未竞得人在开标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竞得人竞价投标保证金*****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无违约、房屋无损坏,无息全额退还

开户名:诸暨市赵家镇新绛霞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户行:农商银行赵家支行

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年***(上午*:*****:** 下午**:*****:**)

*.报名地点:赵家镇机关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潘垣丞 工作电话:***********

*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年***日上午*:**

*.投标地点:赵家镇机关楼二楼会议室

其他事项:

若标的竞价人数量只有*人,则终止该标的竞价程序,由委托双方协商出租事宜。承包价以现场竞价报价单金额为准,但不得低于标底价。

七、投标办法:

*.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平标时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者不得弃权,弃权者没收竞价保证金,投标价低于底价的无效。

*.投标底价:详见招标内容

*投标时,投标人自带黑笔。

八、中标注意事项: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到竞得通知书*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承包款,并与 诸暨市赵家镇新绛霞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者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发包。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吃没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发包。

*)承包期满后发包人无条件收回;若承包人在承包期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无条件没收承包人的剩余承包款。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承包期间,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资源存在状态,不得改变标的现有用途,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乙方擅自改变或擅自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到期前乙方需移除自身财物,合同到期乙方没有移除的一切财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其它要求:承包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及政府要求终止承包合同或不可抗力致标的不能使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承包款按实际承包期计算,甲、乙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均不作另外补偿。

*乙方在承包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时缴纳各种规费,如各种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人员伤亡,经济上的债权债务及因违法经营活动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该竞价文件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注意事项

*、标的具体地址:赵家镇新绛霞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为准)。

*、现场踏勘:自行前往,不集中组织。

*、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竞价。

诸暨市赵家镇新绛霞村集体经济组织

诸暨市赵家镇项目交易办公室

****年***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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