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7-16 00:00:00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年公办 幼儿园校车政府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年公办
幼儿园校车政府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临高县****—****年公办幼儿园校车政府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基〔****〕**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幼儿为宗旨,为幼儿提供校车服务,解决幼儿接送难问题,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县政府决定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购买校车服务,不断提高我县公办幼儿园公共服务水平。项目总投资***.*****万元,招标代理费*.****万元(依据琼价费管〔****〕***号文)。
三、工作范围
选聘*家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实施项目招标代理相关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局将从综合能力、相关业绩、资质证书等方面对报名单位择优选取。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之间,含*%、**%)和报价数(报价和下浮率不一致为无效)。代理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盖章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可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社保、纳税凭证复印件,或出具《依法缴纳税收社保承诺函》,由采购单位后台核验;新成立不足*个月企业、依法免税/免缴社保企业提供对应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核查期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七)相关业绩材料;
(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须提供《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报名经办人须为报名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可提供****年近期任意*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任一材料佐证劳动关系;新成立单位可提供入职证明、劳务协议替代。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所提的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复印清晰。
八、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月**日(共*天,上午**:*****:**,下午*:****:**)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临高县教育局计财室(临高中学艺术楼*楼),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
附件: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年公办幼儿园校车政府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单位综合评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