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宾阳县露圩镇甘露鸽业养殖场采购结果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7-16
广西/南宁 变更澄清
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宾阳县露圩镇甘露鸽业养殖场采购结果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广西/南宁-2026-07-16 00:00:00

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宾阳县露圩镇甘露鸽业养殖场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露圩镇甘露鸽业养殖场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元):报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及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栋*单元**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报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机工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红霞路***号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更正日期****年****

、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理由: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成交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予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和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确顺延第二名成交候选人广西机工工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宾阳县露圩镇人民政府

址:宾阳县露圩镇露灵街*号

项目联系人:唐陈百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号金旺角商住楼*座****号

项目联系人:蓝艳

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址: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号

联系人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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