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2026-07-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于田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包一设备购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纯文百货商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凌市场*楼*******
被投诉人*:于田县教育局
地址:于田县团结路***号
被投诉人*: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于田县文化南路**号
五、基本情况
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纯文百货商行于****年*月**日向于田县教育局提出质疑,于田县教育局于****年*月**日进行质疑答复,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纯文百货商行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月**日将投诉书以邮寄形式发送至本机关,本机关于*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与当天给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纯文百货商行下发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水磨沟区华凌市场纯文百货商行于****年*月*日将补正的投诉书邮寄至本机关,本机关当天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整机***、可编程逻辑芯片、时钟芯片全部要求国产自主芯片,参数排他、定向海康威视;答复瑕疵:采购人仅出示广州正田、苏州奥英、海康威视报告,未提供希沃、鸿合、联想可同时实现三类芯片国产化的检测报告,无法证明市场充分竞争。
投诉事项*:智慧黑板前置≥*路双通道***、*路****、*路******接口;答复瑕疵:答复仅罗列三家小众品牌报告,未对希沃、鸿合、联想硬件实拍证据作出合理解释,无法证明参数无品牌指向。
投诉事项*:整机*.*声道、上边框前置***针孔槽式模块化扬声器;答复瑕疵:仅提供三家厂商报告,未论证该成套硬件参数属于高中教学刚需,无法证明参数适配全部主流品牌。
投诉事项*:内置摄像头*.***** **算力;答复瑕疵:未解释*.*****算力指标制定行业标准来源,无法证明三家以上主流品牌标配该硬件。
投诉事项*:安卓与******* ***串口互通、读取硬件信息、一键还原、串口开关机;答复瑕疵:答复仅提供三家厂商检测材料,未提供希沃、鸿合、联想可实现串口互通全套功能的证明,回避参数专属问题。
投诉事项*:整机内置温湿度、***.*物联传感并云端管控;答复瑕疵:仅以三家厂商报告论证通用性,未说明为何国内头部教育平板厂商均未搭载该内置传感硬件。
投诉事项*:嵌入式芯片自带*.*******算力;答复瑕疵:答复未公开*.*****算力对应的行业规范、技术白皮书,无法证明多家品牌可稳定满足该精准数值要求。
投诉事项*:教学软件内置》**个学科网站推荐;答复瑕疵:仅提供三家厂商软件截图,未出示希沃、鸿合白板具备同等内置学科网站库的官方说明书、检测报告。
投诉事项*:微信扫码批量传图(单次》**张)、**图无叠加同屏、全屏批注永久留存;答复瑕疵:答复未对比主流软件功能差异,回避该成套交互逻辑为海康专属设计的客观事实。
投诉事项**:自定义听课评课模板(评分项、图片附件、自定义必填);答复瑕疵:未提供其他品牌具备同款精细化评课后台软件检测材料。
投诉事项**:线上集体备课(多格式附件、人员模糊检索);答复瑕疵:仅出示三家厂商材料,未证明希沃、鸿合具备同等全套线上备课系统。
投诉请求:综上所述,采购人仅选取广州正田、苏州奥英、海康威视三家小众品牌作为佐证,刻意回避希沃、鸿合、联想、科大讯飞等全国教育装备头部主流厂商无法完整响应全套参数的客观事实,举证样本片面,不足以证明参数具备充分市场竞争性。
*.于田县****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中**项智慧黑板排他性技术参数违法、无效;
*.责令采购人立即删除全部指向特定品牌、无行业通用依据、排斥主流厂商的控标参数,重新修订发布无倾向性、多品牌可充分响应的更正招标文件;
*.要求采购人书面公开本次参数编制评审全过程材料、市场调研完整记录、可完整响应全套参数的三家以上主流头部品牌有效检测证明文件;
*.监管部门对采购人设置排他性采购参数行为依法予以核查处理,并书面将投诉处理结果送达投诉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实,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规定,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参数均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有利于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目前市场上能符合投诉列举的技术参数至少有三个以上品牌产品,投诉人主张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存在指向性”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于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于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于田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