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6-07-16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昌吉州党委宣传部与中央、自治区媒体合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昌吉州党委宣传部与中央、自治区媒体合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昌吉市延安北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新疆石榴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州党委宣传部新疆日报、石榴云等新媒体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负责执行昌吉州党建、文体活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主题新媒体产品制作及宣传推广
*.提供新媒体制作及发布业务,内容包括视频拍摄、动画制作、活动执行、直播及推流等服务。
*.根据要求按实际刊发媒介和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全年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 *** 周年、红军长征胜利 **周年、自治区第九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等重要节点需求实际,推出报纸版面;在石榴云客户端、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号发稿,推出“探秘科技创新”**** 系列短视频,在石榴云、天山网直播推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届满一周年
服务标准:*.负责执行昌吉州党建、文体活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主题新媒体产品制作及宣传推广
*.提供新媒体制作及发布业务,内容包括视频拍摄、动画制作、活动执行、直播及推流等服务。
*.根据要求按实际刊发媒介和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