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李自沽村遴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026-07-16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李自沽村遴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天津-2026-07-16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李自沽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李自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李自沽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齐桂平
项目周期 *年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自筹 资金来源 自筹*****元/年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李自沽村遴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挂牌价格 *****.***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意向报名方须持有本经济合作社开具的符合报名资质的确认函),熟悉基层治理,村情民情,有村居法律顾问经验。
其他描述 *,工程内容:(*)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协助我村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等;(*)重大项目谈判,签订涉农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参与村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导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处理甲方疑难复杂上访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教育,定期举办法治讲座,积极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能力,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以及不具备该项目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解后向分别向他人转让。*,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起止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质量验收:招标方负责质量验收 **,投标方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律师服务所(意向报名方须持有本经济合作社开具的符合报名资质的确认函),熟悉基层治理,村情民情,有村居法律顾问经验。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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