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及乙方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甲方的测试要求进行。甲方代表有权参与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甲方验收时审查。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设备验收在甲方单位的安装地点进行,分别进行设备、各种功能和要求验收,试样测试的验收等,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乙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系统调试和性能测试,型式试验和调试期间所需要的耗材、水电费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含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调试、试运行产生的电费)。
(*)乙方所提供设备质量应稳定可靠,保证生产正常持续运行,关键设备出现问题须实时响应维修,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生产不能稳定运行,将根据后果采取不予验收、扣除货款、扣除质保金等措施并追究法规责任与损失。
(*)设备设施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能保证设备正常持续稳定地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系统设计、运输、装卸、保管、转运、安装、旧设备拆除、布线、防腐、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等所有货物伴随服务,以及技术响应、操作培训、系统质保维保期内 保修维护等所有售后及相关服务。
(*)设备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乙方应负责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合同设备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和培训。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培训,安装、调试和培训所需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自备。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套,包括装修货物布置图、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制造厂家专职人员签字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最终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履约验收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产品质量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关于产品质量及项目验收标准的相关承诺(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的最高要求为准),若产品的功能与招标文件、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不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无法满足功能需求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组织的验收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乙方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设备出厂检验标准:技术资源与服务说明;维修服务的能力;为甲方培训人员的能力及方法;长期提供配件的能力及渠道;售后服务的响应性能力及速度。
(*)无论甲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无论甲方是否参与见证及出厂检验或甲方参加了见证与检验,并且签了制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