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2026-07-16 00:00:00
石河子市某单位****至****年度副食品意向公开(*****************)(第*包)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公告
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主副食品,如:米面粮油、畜肉类、禽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蛋类、干杂调料类、乳制品类等主副食品,具体品类、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后续采购文件。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配送地点:石河子市区内分三个点位配送。
*.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个标包,全品类主副食品。
四、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在石河子周边内设有实体经营场所或仓储配送中心;
(*)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信用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列入暂停名单或失信禁入处罚期内。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意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如有异议或合理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反馈材料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建议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反馈途径:请将书面意见扫描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意见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
徐女士,***********,************。
陈先生,************。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为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等,最终以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相关信息将在军队采购网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为石河子市。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杨先生
监督电话:***********
石河子市某单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