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7-16 00:00:00
受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年金湖县黎城工区房屋修缮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磋商********
*.项目名称:****年金湖县黎城工区房屋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拟对金湖县黎城工区办公用房改造、厨房改造、彩钢房新建、室外围墙改造、室外水电改造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并经采购人发出通知后**日历天全部完工并完成验收、现场清理移交。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有效期内)。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次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含补充、修改等信息)。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北京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须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①《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中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注:如磋商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未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导致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衡阳路***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衡阳路***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标书(响应文件)递交、现场磋商的方式。
*.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代理服务费。代理费计取标准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号文件规定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立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黎城镇建设路*号
联系人:刘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室
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
附件: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