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6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7-16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7-16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图书馆、文化馆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醇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津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正西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号联邦财富中心*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致成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津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图书馆、文化馆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设置无关体系认证及人员证书,属于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歧视中小企业。
投诉事项*:强制要求所有重要参数提供***检测报告、排斥合法证明材料,属于不合理限制竞争。
投诉事项*:违背电子化采购原则,设置线下现场演示,形成地域壁垒排斥外地及中小企业;且现场演示参数具有明显特定品牌指向性,涉嫌量身定制、定向控标,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投诉事项*:质保期强制*人驻场服务,远超项目实际需求,增设不合理商务门槛。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评分权重失衡、细碎参数扣分规则严苛,设置投标陷阱排斥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