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6-07-15 00:00:00
某单位****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我单位拟对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认为存在指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年度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采购时间:****年*月
五、采购内容:《关于规范军队副食品筹措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招标包数通常按肉类、蔬菜、调料等进行划分”。据此,结合实际,本次分包拟分三个包,包一:肉禽水产类。包含畜肉(猪、牛、羊肉)、禽肉、冻品、水产(鱼类、虾蟹等);包二:蔬菜类。包含各类蔬菜、水果、菌藻类、豆类及其制品、奶类(牛奶、酸奶等)、蛋类等。(技术、商务要求详见附件*)。包三:调料类。包含各类调味品、饮料、蛋糕等。(技术、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六、采购预算:****年预计副食品采购金额为****万元。其中包一:肉禽水产冻品类筹措金额约***万元,包二:蔬菜、水果、菌藻类、豆类及其制品、奶类(牛奶、酸奶等)、蛋类等筹措金额约***万元,包三:各类调味品、饮料、蛋糕等筹措金额约***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经营项目应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及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或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或经营项目包含散装食品销售(经营项目中仅体现散装食品销售的,按照相关规定,需同步提供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信息,证明具备预包装食品销售资质)。
- 意见反馈相关要求
*.如对技术商务参数、资格条件等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函(附件*)填写完毕后,发送至邮箱*********@**.***。(须提供一份****可编辑版和一份***彩色盖章版)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提供以下内容:①意见建议反馈函****版;②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格式文件(扫描件应包含营业执照、意见建议反馈函、需说明的其他内容等)。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