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7-15 00:00:00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采购及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来源: 区审管办 作者: 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 **:** 访问量: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采购及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名 | 响应人 | 项目负责人 | 响应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 浙江企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陈龙 | ******.** | **天 | 符合《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标准 |
三、评分结果表
响应单位 | 技术标 | 资信标 | 商务标 | 总得分 |
浙江企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成交候选人业绩
排名 | 响应人 |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时间、规模、技术、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的证明材料 |
第一候选人 | 浙江企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绿城育华学校货物买卖合同 | 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 向项目业主提供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合同 |
杭州铭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购销合同 | 杭州铭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向项目业主提供消防自救呼吸器 | 合同 |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序号 | 响应单位 | 被否决的原因 |
* | / | / |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按陆千元计取。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号西楼**楼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号新城大楼**楼
联系人:江涛、顾奇祺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号西楼**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