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7-15 00:00:00
为加强区域水防治工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公开采购蓬江区重点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报价。
一、项目名称
蓬江区重点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完成**个重点入河排污口立杆标识牌安装,*个规模以上排口监控设备安装与联网,开展**个责任主体不明排口查漏补缺溯源,翻新***个入河排口标识牌。
三、服务期限
至****年**月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报价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应与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或水利工程等领域相关],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报价说明
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材料应包含:(*)报价单,报价应为全包价;(*)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人员配置、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资格)或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报告等信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接收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资料电子版发至我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并邮寄纸质版至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号珠西创谷自编*号楼*楼(联系人:魏小姐,电话:*******)。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服务事项发生的有关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业主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