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7-15 00:00:00
位于霍城县示范性托育机构博雅之家租赁权,租赁期限:三年。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至**时(竞价延时除外),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位于霍城县示范性托育机构博雅之家租赁权,租赁期限:三年。建筑面积:***平方米。起拍价:**.**万元/三年,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注:以上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勘界测绘为准。
二、资质要求
*.该楼房仅限用于托育服务相关经营活动,严禁改变为餐饮、零售、娱乐及其他与托育无关的用途。
*.竞买人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②从“信用中国”等官方平台查询获取的无违规失信记录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主体、查询时间及无失信违规记录结果,单位竞买人需加盖公章,个人竞买人需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拍卖成交后,资产评估费用****元由买受人支付。
*.租金缴纳方式为按年缴纳(具体缴纳时间见《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采暖、维修、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未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完全确认标的实物现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三日内足额付清第一年租赁费、评估费****元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总价的*%,从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赁费由拍卖人代收代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剩余两年租赁费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租赁期间,买受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场地,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予他人或单位。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买受人需负责场地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并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租赁场所内的卫生由买受人自行负责,门前实行三包,冬天及时按规定打扫门前积雪,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如需对场地进行改造、装修,需提前提交改造方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装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改造、装修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六、资料提交及注册报名
*.注册报名:
⑴本次拍卖竞买人须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户,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线上实名认证及资质审核。
⑵竞买人参与竞拍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分两笔支付,线上支付保证金****元(大写:壹仟元整)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线下支付保证金*****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七、收款账户信息
拍卖人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收取账户:
公司名称: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账号:**** **** **** **** ***
八、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原地展示
九、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时(竞价延时除外)
十、拍卖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详情咨询:王女士 *********** ************
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