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2026-07-15 00:00:00
灵山县十里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业配套服务用房及部分高层厂房配套工程(********************)澄清公告(二)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十里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业配套服务用房及部分高层厂房配套工程 二、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澄清补遗日期:****年*月**日 五、澄清事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系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有误,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中的:“(四)技术负责人”原内容为: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的*分,具备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的得**分,其他不得分。现修改为: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且具备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的得**分,其他情形不得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荔香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大道鸟官塘荔香园**** 中鼎万象东方大厦*区六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林工 联系人:崖清缕、曾液丽、黄柳娜 电话:************ 电话: ************ ****年 *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