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7-15 00:00:00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地块)生活泵房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地块)生活泵房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 |
* | 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地块)生活泵房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项 | ******元 | 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地块)生活泵房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第**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
(*)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号总部经济园*幢****室)。
(*)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号(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楼****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八、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名称: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号总部经济园*幢****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地块)生活泵房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地块)生活泵房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时**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号总部经济园*幢****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同时将该书面原件寄至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报名登记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