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三期市政干污泥焚烧炉渣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项目
2026-07-15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三期市政干污泥焚烧炉渣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项目
广东/深圳-202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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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三期市政干污泥焚烧炉渣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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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三期市政干污泥焚烧炉渣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电力生产 |
| 公开方式 | 邀请 | ||
| 资金来源 | 国有***% | ||
| 项目概况 | 根据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与深圳市深能环保上洋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市政干化污泥协同焚烧处置服务协议》,由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含一、二、三期)负责接收并协同焚烧处置宝安区内水质净化厂产出的达标干化污泥。在实际作业中,市政干化污泥经转运车卸至垃圾池后,与生活垃圾等混合一同进入焚烧炉焚烧,焚烧后所产生的炉渣与生活垃圾炉渣混同进入渣池,客观上难以从生活垃圾炉渣中单独分离。第三方研究报告进一步表明,掺烧市政干化污泥会对炉渣的产生比例、利用价值及处置成本造成显著影响,其中市政干化污泥焚烧后的炉渣比例为**.**%,炉渣价值为零。鉴于上述情况,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年*月*日复函,要求环保公司严格按照协议落实市政干化污泥处置主体责任,同时明确指出干化污泥焚烧后产生的炉渣无法从生活垃圾炉渣中分离,要求环保公司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尽快落实市政干化污泥焚烧所产生炉渣的处置费用。为此,受环保公司委托负责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三期日常运营的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公司"),现拟就市政干化污泥协同焚烧所对应炉渣增量部分的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与深圳市益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源环保"或"服务方")签订服务合同。 | ||
| 邀请函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三期市政干污泥焚烧炉渣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项目 | ||
| 发送时间 | ********** **:** 至 ********** **:** | ||
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三期市政干污泥焚烧炉渣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项目 | 标段编号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玖拾伍万元整 | ||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服务期(天) | *** | ||
| 服务期说明 | 一年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三期市政干污泥焚烧炉渣综合资源化利用及处置服务项目 | ||
| 资格条件 | /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质疑截止时间 | ********** **:**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 **:**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供应商需在深圳能源供应商门户网站*****://***.***.***.**/****注册,并通过供应商审批。*.具满足项目相关项目资质和项目经验。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 | ||
邀请单位信息
| 序号 | 邀请供应商 |
| * | 深圳市益源环保有限公司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 | |
| 联系人 | 高工 | |
| 联系电话 | *************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