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7-15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市新都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成都-2026-07-15 00:00:00

成都市新都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受采购人委托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服务内容要求中的:

★四、人员配置(按下列人员要求配置)

设施设备人员中的:*.男性**周岁以下,女性**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工作经验丰富,须持证上岗,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更正为:*.男性**周岁以下,女性**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工作经验丰富,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上岗。

同时将招标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和(低压)查询网址:*****://**.***.***.**/******;更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查询网址:*****://**.***.***.**/******;。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备案号:********************[****]*****,*.预算金额:*******.**元。*.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物业管理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号金融服务中心*楼***室。*.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号文广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号*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孝红

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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