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15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二期*****学生宿舍组团智慧洗衣房及其他配套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校园自助洗衣机服务认证证书,认证级别:*星及以上的得*分,*星的得*分,*星的得*分,其他不得分”,能否调整得分等级?
答:该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校园自助洗衣机服务认证证书,认证级别:*星及以上的得*分,*星的得*分,*星的得*分,其他不得分。”。
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主要设备设施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中“★(*)烘干机具有除菌功能,且除菌率≥**.*%(检测标准 ** *****.******)。(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符合本参数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或****标识的杀菌检测报告原件,且检测报告中应体现细菌种类。若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检测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投标人虚假应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检测标准不适用烘干机设备,建议调整。
答:本项技术参数及要求修改为“★(*)烘干机具有除菌功能,且除菌率≥**.*%。(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符合本参数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杀菌检测报告原件,且检测报告中应体现细菌种类。若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检测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投标人虚假应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