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尔-2026-07-15 00:00:00
****年度阿拉尔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二次)(*******************)(第*、*、*包)
****年度阿拉尔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我单位拟对****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度阿拉尔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采购数量(家)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低下浮率(%) |
交付(实施)时间 |
|
|
* |
****年度阿拉尔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包) |
详见技术要求 |
* |
*** |
≧**% |
详见附件 |
|
|
* |
****年度阿拉尔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包) |
详见技术要求 |
* |
*** |
≧**% |
详见附件 |
|
|
* |
****年度阿拉尔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第*包) |
详见技术要求 |
* |
*** |
≧**% |
详见附件 |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供应商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供应商应在阿克苏或者阿拉尔有固定的规范的经营场所,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食品安全可以溯源,分拣场所分类管理严格正规,标志明确。经营场所作为评审结束后实地考察的重要指标(实地考察标准以附件形式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确),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标准有权判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经营场所是否真实有效,如供应商仅为响应投标而提供的人员、车辆及办公、仓储场地,实际并未使用,对配送能力不能形成有效支撑,将被判定为无效的经营场所取消中标资格,由备用供应商递补。
(九)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技术与经济条件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资格条件、技术经济参数等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同时提供***格式盖章扫描件和****版)方式递交,联系邮箱:*********@**.***
*.邮件主题:****年度阿拉尔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反馈+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
(*)营业执照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需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部门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项目技术和经济要求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