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新桥校区口腔楼、3号公寓办公用房搬迁网络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2026-07-15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新桥校区口腔楼、3号公寓办公用房搬迁网络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安徽/合肥-2026-07-15 00:00:00
  • 安徽第二医学院****年新桥校区口腔楼、*号公寓办公用房搬迁网络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第二医学院****年新桥校区口腔楼、*号公寓办公用房搬迁网络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合肥国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大写:壹拾陆万玖仟伍佰叁拾壹元陆角贰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

    中标人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西组团******。

    三、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徽第二医学院

    地址:安徽第二医学院新桥校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座**楼

    联系电话:************* ***********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座**楼,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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