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号学生公寓购置家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平公资采*******号** |
平顶山学院**#、**#、**#学生公寓采购三人位步梯床架****套、床下组合柜****套、公寓椅****把,具体详细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星原实业(洛阳)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掘丁路**号 |
*******.** |
元 |
中标公告发布后因原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星原实业(洛阳)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收费金额:*****元。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星原实业(洛阳)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学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