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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与星沙时报****年度宣传合作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与星沙时报****年度宣传合作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与星沙时报****年度宣传合作项目 |
新闻服务 |
****年是园区全面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二次创业”走深走实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部署要求,紧扣“三个年”行动部署与“抓落实年”总要求,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拟与星沙时报以共建“长沙经开区融媒体中心”为切入点,深化年度宣传合作。通过整合双方平台资源、采编力量与传播优势,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系统提升园区宣传工作效能,持续增强对外宣传的引导力、影响力、服务力和覆盖面,为奋力夺取“十五五”良好开局、全力打造中国装备智造谷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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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 策划统筹与深度 内容生产 | 项 | 重点专项宣传服务、专题宣传推介服务、驻点记者团队采编 | ****** | * | ****** | | * | 融媒体产品创意制作 | 项 | 创意短视频摄制、新媒体产品设计、媒资库数据的规范入库与系统化整理 | ****** | * | ****** | | * | 全媒体平台运营与推广 | 项 | “一报、一端、一屏、三号”全媒体传播平台专业运维、全域信息推广服务 | ****** | * | ****** | | * | 渠道运维与基层赋能 | 项 | 产经周刊电子报制作、通讯员赋能计划 | ****** | * | ****** | | * | 日常采编与技术支撑 | 项 | 采编设备维护升级、技术平台支持等 | ***** | * | ***** | | | 合计 | | | | | *******(含税包干)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共建融媒平台,巩固宣传阵地。以共建融媒体中心为依托,稳定园区新闻宣传队伍,整合“一报(产经周刊)一端(新湖南长沙经开区客户端)一屏(全域电子屏)三号(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平台资源,形成统一策划、统一采编、统一发布的工作格局,持续讲好园区高质量发展故事,进一步提升园区对外形象。 (*)聚焦重点亮点,强化宣传赋能。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与园区“一大目标”,紧扣“三个年”行动部署,突出“两大融合”“三大引擎”“四大工程”,以“攻坚提效、融合创新、生态赋能”为宣传主线,将宣传资源精准投向园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确保宣传工作与园区发展同频共振。 (*)创新传播方式,提升宣传质效。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强化区融媒体中心协同策划、内容生产与全媒分发能力,持续优化内容生产与传播手段,推动文字、视频、新媒体产品协同产出,构建多渠道、立体式、更有效力的对外传播格局,将其打造为园区新闻信息调度中枢、精品内容策源平台与融合传播枢纽。 (二)服务要求 (*)重点专项宣传服务。聚焦主要领导调研、重大活动,提供全程跟拍、图文报道、短视频制作等服务;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产融合等重点领域,建立**小时快速响应机制,每周开展专项宣传策划不超过*次。 (*)专题宣传推介。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国装备智造谷建设、新质生产力培育等主题,紧扣工管委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定期召开专题策划会,推出高质量宣传稿件不少于**篇,为园区发展注入强劲舆论动能。 (*)全域信息推广服务。依托星沙时报全媒体矩阵构建“一次采集、全域推广”机制,对长沙经开区新闻宣传产品实施中央及省市“三级推广”。共享星沙时报平台资源,与掌上星沙、“松雅湖观察”等实现资源互通。 (*)创意短视频(含**)摄制。以“创意+原创”为核心,围绕园区中心工作策划制作精品短视频不少于*个,可采用**技术、人物专访、无人机穿越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现长沙经开区的独特魅力、产业实力与创新活力。 (*)新媒体产品设计。聚焦园区重点领域,推出**、互动长图、手绘漫画、宣传海报等交互式新媒体产品不少于**个;负责《产经周刊》日常美编设计;承担媒资库数据的规范入库与系统化整理工作。 (*)全媒体传播平台专业运维。依托乙方新闻媒体认证资质,专业运维园区自有宣传平台(一报一端一屏三号);“产经周刊”微信公众号保持每周*次的推送频次;策划拍摄制作短视频***条以上,在《产经周刊》视频号、《星沙时报》视频号、《经开小智》抖音号等平台推送。 (*)产经周刊电子报制作。负责《产经周刊》电子报内容制作刊发,期数不少于**期。持续丰富阅读形式和创意表达,保持园区权威信息发布主阵地功能。 (*)通讯员赋能计划。健全园区通讯员队伍培养机制,适时面向园区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发布选题计划,为通讯员提供专业指导。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指派具备新闻采编、短视频拍摄制作的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宣传服务,具体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人(欧亚琦:融媒体中心主任),协办*人(舒展:摄像记者、周汝洁:文字记者、刘思源:摄影记者、周浩然:编辑)。 (*)如团队主要成员发生变更,乙方将及时调派具有相应专业特长和资历,并获甲方认可的工作人员参加本项目工作。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提供拍摄剪辑设施设备。
*.其他要求
(*)甲方对乙方所策划执行的宣传合作内容具有指导权和决定权。甲方对接部门党建办(机关党委)和乙方星沙时报共同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管理。 (*)乙方派驻*名人员到长沙经开区驻点办公,专职负责园区全媒体内容生产与运营工作,该*名派驻人员与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其工资、社保、福利、工伤及劳动争议等一切用工事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派驻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方向应接受甲方党建办(机关党委)指导。乙方须向党建办(机关党委)提交派驻人员的考评标准建议,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其工作考评及绩效评定由乙方在充分听取并尊重党建办(机关党委)的意见后作出。甲方如对派驻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安排到位。 (*)为保障甲方*名派驻人员队伍稳定,确保全媒体内容生产与运营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乙方须切实保证*人团队完整、人员按时到岗及持续履职。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更换、离岗培训派驻人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人员流失或队伍不稳,影响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并纳入甲方对乙方的合同履约考核。 (*)乙方本部须安排专人对接响应党建办(机关党委)提出的纸报编辑、新媒体产品制作、活动推广等协同配合需求,确保及时落实,相关响应及落实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合同履约考核范围。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园区新闻宣传稿、图片库、视频素材库的日常整理与存档工作,形成分类清晰、检索便捷的新闻素材库;定期对阶段性宣传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于合同期满前完成年度新闻宣传资料的汇总,按要求归档后移交甲方。 (*)党建办(机关党委)作为甲方宣传管理部门,代表甲方对合作事项进行统筹管理与监督指导,负责对乙方年度宣传服务工作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办刊质量,微信公众号粉丝增长情况及稿件传播热度,视频号流量数据及社会影响力,新闻素材库建设与整理归档成效等。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由甲方制定,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合同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甲方对乙方的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范围。 (*)对党建办(机关党委)发出的采访通知,乙方须按时参加并按要求完成报道任务,且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采编及发稿工作。对甲方重大活动宣传稿件,乙方须于发布前一日将新闻链接报送党建办(机关党委)审定,经审定确认后方可发布。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定额
*.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人民币***,***元,占合同总金额的**%。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支付:人民币***,***元,占合同总金额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按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提交年度全部成果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须向付款单位开具合法有效且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长沙星沙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须按以下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宣传工作,并以此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①常态化开展重点专项宣传、专题推介宣传及全域信息推广工作;服务周期内完成深度宣传稿件创作发布不少于**篇,按周提交专项宣传策划方案。深度报道稿件须通过《星沙时报》媒体平台发布,实现与掌上星沙、“松雅湖观潮”等平台的内容互通与资源联动。 ②负责《产经周刊》视频号日常运维,服务周期内产出短视频总量不少于***条;围绕园区年度重点工作及核心中心任务,策划制作精品短视频不少于*条。 ③创新新媒体宣传形式,开发制作**、互动长图、手绘漫画、主题宣传海报等交互式新媒体产品,服务周期内交付成品不少于**个。 ④负责《产经周刊》官方微信公众号日常运维,每周推送发布不少于*次,确保常态化内容更新与运营质量。 ⑤承担《产经周刊》电子报全流程内容制作与刊发工作,服务周期内出刊不少于**期。 ⑥建立健全园区通讯员队伍培养机制,服务周期内适时面向园区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夯实园区宣传供稿力量。 项目验收以****年全年为准,年底验收资料包含****年全年度。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履约验收标准:
无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保证为甲方宣传的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及影像作品均为乙方独立创作或已购买相应版权。不存在剽窃、抄袭、拷贝或其他任何侵犯他人作品的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乙方所创作的相关文化产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整优化。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对乙方采编出版的内容拥有指导权和最终决定权,甲方宣传管理部门与乙方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甲方有权获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工作数据、资料及成果文件。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软件、数据等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复制、传播、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应当保证为甲方宣传所提供的全部文字、图片及影像作品均为乙方独立创作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存在剽窃、抄袭、拷贝等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如因乙方提供的作品侵犯第三方权益而导致甲方被诉或产生纠纷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予退回,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所创作的全部宣传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的知识产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软件、数据等信息,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复制、传播、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对于甲方所提供的宣传素材,乙方在进行编辑加工后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未经准许发布视同违约,如因所发布的宣传内容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费用乙方应予退回,未支付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并要求乙方消除一切不良影响,且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违约方一次性支付守约方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一方都不得随意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总额**%的违约金。 *.乙方须对该合同项下合作内容所涉质量负责,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深度报道、相关稿件等在内的所有宣传服务的或提供的宣传服务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超过指定期限达**天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费用乙方应予以退回,未支付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且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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