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7-15 00:00:00
(本溪市中心医院电气、五金工具、修缮材料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中心医院电气、五金工具、修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号华润大厦*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电气、五金工具、修缮材料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以采购人提供的单价价格基准以折扣报价)
采购需求:(本溪市中心医院电气、五金工具、修缮材料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中标单位接到采购人每次订货的申请*日内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号华润大厦*座****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号
联系方式:季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号华润大厦*座****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