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15 00:00:00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校名更换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校名更换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简致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社区莲花路***号莲花科技创新产业园*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捌万叁仟玖佰玖拾元伍角(*****.*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丁改(采购人代表)、徐峰(组长)、王桂霞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询价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面件、 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 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面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 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采购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 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 ”,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地 址:合肥市淮海大道与烈山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文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建智立方二期**栋**层
项目负责人:曹工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地 址:合肥市淮海大道与烈山路交叉口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