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30号)
2026-07-07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30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7-07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6-07-0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呼吸科购置呼吸机(***************)采购项目 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国药器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湘江路**号***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外滩****项目**栋*单元****号
被投诉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参数设置★*.*最大流量****/***。安保*****最大流速****/***,不满足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安保*****为“自主分钟通气量”,不满足“自主呼吸每分呼气量”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安保*****分钟通气量低报警,不满足“自主呼吸每分呼气量”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黑龙江明瑞商贸有限公司不应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价格扣除政策。
(五)我单位证明材料****设置范围****包含****,不应判定为不满足。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二)(三)(四)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本项目可以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一)(五)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黑龙江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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