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2026-07-15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6-07-15 00:00:00

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条道路,其中支线*北起荷景南路,南至喜见路,长***米,宽**米,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支线*西起喜见路,东接南漖开发地块,长***米,宽**米,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条道路,其中支线*北起荷景南路,南至喜见路,长***米,宽**米,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支线*西起喜见路,东接南漖开发地块,长***米,宽**米,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
工期(交货期) 工期为***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经批复的开工文件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④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④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第*开标室(天润路***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号
招标人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春满街**号*号楼*楼、*楼、*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敏丹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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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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